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》、云南省委、省人民政府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》和省、州、县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贫工作,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群众“搬得出、稳得住、有业就、能脱贫”,县人社局以21个集中安置点有扶贫车间、有培训、有就业服务等目标为抓手,按照“以岗定搬、以业定迁”的要求,同步制定就业计划,细化落实到点、具体岗位和具体家庭,“挪穷窝”与“换穷业”并举,真正助推“搬迁一户、脱贫一户”。
截止目前,实现专场招聘会和引导性培训全覆盖。共创建就业创业服务站3个,电子产品加工、藤编、穿鱼钩、塑料花等就业扶贫车间5个,开展引导性培训1631人、技能培训472人,16-59周岁劳动力基数为4032人中实现稳步转移就业2288人,转移率达56.75%。